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渠道显现,近来胶州市归纳行政法律局处理了一同生产运营掺假掺杂食物的案子。
2024年10月10日,胶州市归纳行政法律局接到胶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案子线索移交函,胶市监案移食[2024]抽检154号,山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23日托付山东省食物药品查验研究院对胶州市林材万贯驴肉火烧店运营的纯肉火烧(不加冻)进行检测验证(陈述编号为:NO:SDX202414525F),共检测四项。其间查验的猪源性成分项目的参考值为不得检出,检测成果为检出猪源性成分;驴源性的参考值为应检出驴源, 检测成果为未检出驴成分。
胶州市归纳行政法律局法律人员于2024年10月15日抵达坐落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太平路小区7号楼网点的胶州市林材万贯驴肉火烧店(门头标识为万贯正宗河间驴肉火烧)并出示法律证件,标明身份阐明来意后在胶州市林材万贯驴肉火烧店的法人陪同下依法进行现场查看。现场查看发现该店持有有用的《食物运营许可证》等证照完全,法律人员在对该店进行全方位查看时,现场未发现[2024]抽检154号同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纯肉火烧(不加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则,胶州市归纳行政法律局对胶州市林材万贯驴肉火烧店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