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6月12日,吉林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示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三 期),该局近期抽检5类食物8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
整体状况为:抽检酒类2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餐饮食物27批次,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2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食糖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依据食物安全国家标准,单个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状况如下:
(一)标称通化兄弟泉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兄弟泉高粱酒,甜美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583g/kg,标准规则为不得检出。查验组织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二)标称通化兄弟泉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兄弟泉纯粮酒,甜美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165g/kg,标准规则为不得检出。查验组织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通化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的规则,责令出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办法。吉林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通化市食物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出产经营者进一步查询处理,查明出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拟定整改办法。
吉林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很多购买的人,购买食物时要经过正规牢靠途径并保存相应购物凭据,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出产日期、保质期、出产者称号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物添加剂、出产答应标识等是否完全;检查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蜕变;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出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越保质期的产品。